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为“本政策”)旨在说明KenTo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运营的各服务(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服务”)中对用户信息的处理方式。
1. 总则
a. 本政策适用于本公司服务的使用。如果本公司在各服务上发布的隐私政策或其他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或使用条款中规定了用户信息的处理方式,则该规定也适用。如果该规定与本政策冲突,则以本政策为准。
b. 本公司与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非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以下统称为“合作伙伴服务”)不适用本政策的规定。有关合作伙伴服务中用户信息的处理,请参考合作伙伴服务提供商单独制定的隐私政策等。
2. 当社获得的信息
为了实现下述规定的使用目的,本公司将收集下述规定的信息(以下简称为“客户等信息”),包括与本公司服务的用户和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为“客户”)有关的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1项定义的“个人信息”,以下相同)。
a. 当您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您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您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ID、密码、您在本公司服务的客户信息栏中填写的信息、案件的信息、案件的接收和发送的信息(包括报价的信息),以及本公司服务中指定的其他信息。
b. 我们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收集的信息
终端ID(设备ID)、IP地址、终端位置信息、服务器访问日志信息、Cookie、客户在本公司服务中发送的其他信息(搜索历史、文本数据、图像、视频、对合作伙伴或客户的评价等在本公司服务中的投稿、消息功能中的消息内容等)、基于客户同意从合作服务等获取的信息(合作服务等中的客户ID等)
c. 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公开的信息
3. 获取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将在以下各项规定的目的范围内,妥善处理包含客户等信息的个人数据。
a. 当社服务的使用注册审查和当社服务的提供
b. 关于本公司服务的介绍、客户问询的回复、咨询
c. 客户的认证
d. 在本公司服务上,客户自行希望向对方披露联系方式的信息披露。
e. 本公司和第三方的商品、服务等的销售、销售劝诱、发货和服务提供。
f. 发布和发送本公司和第三方商品、服务等的广告或宣传(包括发送直邮和电子邮件),以及刊登与上述广告和宣传有关的文章等。
g. 处理本公司和第三方客户的订单
h. 支付本公司和第三方的商品和服务费用
i. 当社和第三方的收费和计费计算
j. 实施本公司和第三方的悬赏、活动等。
k. 制作并公开统计分析数据后,将其加工成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形式。
l. 制作匿名加工信息并将其利用或提供给第三方。
m.运营、管理、维护和改进本公司的服务,并考虑和开发新的服务。
n.调查和分析本公司服务的使用情况等
o. 当社服务的使用条款或本政策的变更,当社服务的停止、终止、合同解除或其他有关当社服务的通知。
p. 本公司可在合理认为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相关的范围内变更前项的使用目的,变更时,将通过通知、在本公司服务上或本公司运营的网站上张贴或其他易懂的方式向客户公开。
4. 个人信息的正当获取
我们会妥善获取个人信息,不会通过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
5. 匿名加工信息和假名加工信息
本公司可能会将客户等信息加工为无法识别个人的匿名加工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9款定义的匿名加工信息”,以下同)或统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
6. 严格的管理体制
a. 我们通过集中管理客户的个人信息,在严格的管理制度下处理个人信息。
b. 客户的个人信息将被迅速删除,除非有正在进行的订单,除非另有规定在使用条款中。
c.本网站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的丢失、被盗、破坏、篡改、泄露、外部非法访问,并在万一发生事故时及时实施纠正措施。
7. 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可能会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本公司取得的个人数据(指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6项定义的个人数据”,下同)。
此外,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向第三方(包括在日本境外的人)提供。
a. 如果为了实现本政策规定的使用目的,需要委托处理个人数据的全部或部分,则个人数据可能会被提供。
b. 如果个人数据因合并或其他原因的业务继承而被提供
c. 当与特定的人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被提供给该特定的人时,关于该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的项目、共同使用的人的范围、使用的人的使用目的以及对该个人数据的管理负有责任的人的姓名或名称,事先通知本人,或者将其置于本人容易知道的状态。
8. 本政策的变更
a. 当社可能会根据适用法律的变更、本公司对客户等信息的处理方式的审查等,对本隐私政策进行必要的修订。
i. 当本政策的变更符合您的一般利益时
ii. 如果本政策的变更不违反合同的目的,并且考虑到变更的必要性、变更后的内容的合理性以及与变更有关的其他情况,变更是合理的。
b. 在前项本文的情况下,我们将在变更后的本政策生效日期前两周,在我们的网站或服务上公布变更后的本政策的内容和生效日期,并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记录方式通知客户。
c. 本公司可能会以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征得您的同意,对本政策进行变更,例如在第1款但书规定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变更后的本政策仅适用于以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同意变更的客户。
9.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联系方式
a. 如果收到个人信息披露的请求,我们将迅速进行披露。然而,如果无法确认信息主体是您本人,或者根据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内的法律法规,我们不承担披露义务,则不适用此规定。
b. 如果个人信息内容有误,并有停用、更正、追加或删除等请求,我们将在调查后迅速处理这些请求。然而,如果无法确认信息主体是您本人,或者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们不承担这些义务,则不受此限制。
c. 有关上述1和2的请求,以及有关个人信息的投诉、咨询等,请联系下列“咨询窗口”所示的联系方式。
咨询窗口
个人信息处理有关的咨询窗口
电子邮件:info@kentokento.com
制定日:2025年7月1日